为了进一步强化借阅管理,实现图书资源有效利用,倡导文明阅读、诚信借阅,图书馆决定设3月15号为“特别还书日”。持有2012年3月15日之前所有过期图书的读者,在当日前来归还图书,全部免除其超期欠款。
活动时间:3月15号(8:00——20:30)。
活动地点:图书馆二楼总服务台。
活动内容:此活动仅限于3月15号“特别还书日”(星期四)当天前来归还图书的读者,如图书已经超期,可免除超期罚款。但污损、丢失图书的情况,不在免除范围之内,仍按图书馆的处罚赔偿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。广大读者如有疑问,请咨询电话6925151。
图书馆
2012-3-6